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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本婚后还未办理,是男方父母出钱首付按揭的房子,登记时名字写的老公的

山东-临沂 08-18 12:5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房产本婚后还未办理,是男方父母出钱首付按揭的房子,登记时名字写的老公的,老公两年不同房,我现在离婚,房子算是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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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8-18 17:41
属于男方个人财产。
回复时间: 2016-08-19 16:22
1、男方父母出资,且登记在男方一方名下,一般视为男方一方财产。但是对于婚后,双方共同还贷部分,以及房产增值部分,都要给女方合理的补偿。
2、具体法条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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