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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起诉离婚,但对方提出假的借款条,一张是2016年6月8

山西-太原 08-18 16:1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您好,我起诉离婚,但对方提出假的借款条,一张是2016年6月8,一张是6月20日,都是他本人亲自写的,我该如何是好?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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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8-18 16:16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1、女方在怀孕期间;2、女方在分娩后一年内;3、女方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前述情形如果是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无论哪一方提出的离婚,下列情形人民法院不予受理:1、调解和好,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2、原告自动撤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3、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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