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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已两年,我能要回自己的房子吗

 02-10 05:50  悬赏 0  发布者:mfR9834 回答:(3)
96年4月我和前夫结婚,09年9月我们协议离婚,他名下一间门面房(09年6月买的)分割给我。10年6月我们在公证处公证过,11年7月房屋过户到我名下。现在前夫父母说该房屋是他们姊妹四人合资买的,只是房户落在他儿子名下,说是有购房协议和缴款收据。因此要我把房子还回去,请问我能要回该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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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2-10 11:16
积极应诉
回复时间: 2012-02-10 07:33
如果对方起诉,你可以委托律师积极应诉。
具体问题,你可以电话咨询。
北京律师吴晓东。
回复时间: 2012-02-10 07:41
现在房子在你名下就是你的,他们起诉你积极应诉即可。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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