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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前原单位社保有一个月欠费,现在个人无法补缴,原单位也无法联系上,我该怎么办?

浙江-金华 08-19 09:52  悬赏 0  发布者:lixiya…… 给我留言  回答:(0)
四年前我所在的公司经营不善被老板转让出去,我也随之离职。然后可能在交接过程中,我的社保有一个月未到账。现在我已在新公司续缴社保,但是社保发信息提示我有欠费,需要补缴。否则医保不能用,退休时也无法办理退休,欠费还会产生滞纳金。但是我联系原来的公司,由于公司转让出去以后换了老板,新的老板与我没有雇佣关系,他不会帮我来补缴,虽然我个人愿意承担这笔费用却仍然无法补缴,因为社保局说不能只缴纳我一个人的,要把原公司至今所有欠费的补缴上才行。这个就变成我无法控制了。我很难要求现在的老板去将所有欠费缴纳,关键人家也不会听我的。我想问下,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我可以申请核销该月的欠费吗?有没有什么途径可以向上面有关部门反映这个问题?因为这个政策非常不人性化,这是将公司的过错强加到个人头上。作为个人已经是弱势方,在现有的规章条款下,我们很难做到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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