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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名誉权

四川-绵阳 08-19 12:55  悬赏 0  发布者:caolei……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一实习同学再和我发生矛盾冲突后,发说说长篇大论地扭曲事实、污蔑我人格,让他的好友点赞、评论,他的好友在看到他的一面之词后对我做出了侮辱性语言,甚至有威胁我人身安全的言论。由于我两QQ互加好友,而且我们有部分共同好友如大学同学和实习同学还有老师等,他们都可能以不同的方式传播他的一面之词,并且目前已经被科室人员知晓,被浏览次数已达272次。我个人不善言辞,不想通过舆论与其斗争,只想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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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8-19 13:17
可以的。建议先申请公证固定证据后在起诉,防止被别人删除到时候找不到证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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