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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伤赔偿

湖南-长沙 02-11 17:10  悬赏 0  发布者:409032…… 给我留言  回答:(2)
本人为在校大学生,2011年12月底晚上八点左右,我在学校商店买东西,因产品质量有问题遂于同学前去退换引起争执。对方将我甩出两米多远,头部着地,致使轻微脑震荡,在医院治疗一周,对方当事人并未受伤。住院期间总共花去医药费5000元左右,但至今对方当事人只出了4000元。当时派出所已出警,但未备案,我也没再去报警。后经法医鉴定为轻微伤,出事时的受伤情况以及当事人目击证人都已进行拍照取证。请问若现在报警,公安机关是否还会受理?若提起诉讼其赔偿问题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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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11 18:24
你好,轻伤或者轻伤以上的伤害才构成刑事责任,轻伤以下,公安部门可以对其进行治安处罚,责令对方给你相应的赔偿。
当然你也可以要求学校出面协商解决赔偿问题,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相关的医药费以及精神损害赔偿等
追问:

谢谢您为我答疑解惑,另赔偿的具体费用该如何计算呢?有哪些法律条文可以参考吗?

回答:

 你好,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具体费用根据以上法条规定计算

回复时间: 2012-02-12 15:07
可协商解决赔偿问题,协商不好可诉讼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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