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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及继承

上海-黄浦区 02-11 21:20  悬赏 0  发布者:catzha……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母亲和我继父婚前买的房子,产权证上是两个人的名字,现在我继父因为疾病原因,想把自己的那份完全转给我母亲,如果产权证上只有我母亲一个人的名字,我继父不幸去世后,他女儿来闹,这套房子她是否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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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11 21:27
答:已经成为你母亲独有,不再是你继父的财产,他子女的主张得不到支持。
回复时间: 2012-02-11 21:27
如所述,她女儿无权要求
回复时间: 2012-02-11 21:34
最好的办法是你继父现在能用书面形式写明他去世后把该房产属于自己的一半有你母亲一人继承,这样即是你继父去世后他女儿来闹,也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不要采取生前转让的方式,那样会要依法纳税。
回复时间: 2012-02-11 22:01
通过赠与办理过户登记,又不存在抚养关系,就没有份额。
回复时间: 2012-02-11 22:08
那要尽快办理相关手续,你继父有权处理自己的财产,将他的那部分财产赠与你母亲。  日后他女儿无权主张房子,你继父的其他财产,他女儿仍有权依法继承。
回复时间: 2012-02-11 22:48
没有,建议尽快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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