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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新还旧合同到期日届满两年后,保证人还有连带责任吗?

山东-日照 08-20 09:08  悬赏 0  发布者:hai130 给我留言  回答:(2)
你好!2012年8月份,我为别人向银行做过贷款担保,2013年8月又续过借新还旧合同。2014年8月7日,借新还旧合同到期,但借款人一直没向银行还款,2016年8月19日,我接法院传票,银行要求借款人及我们几位保证人偿还此款。请问,我还有连带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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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8-20 17:24
看你是否在新借款合同签字确认承担保证责任
回复时间: 2016-08-21 22:33
《担保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主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除保证人知道或应当知道的外,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新贷与旧贷系同一保证人的,不适用前款的规定。”
根据该规定,你仍有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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