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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如何起诉离婚?让出轨男得到应有的报应。

 02-12 15:03  悬赏 0  发布者:善良的镜子 给我留言 地区:陕西-西安 回答:(3)
我与丈夫结婚10年,孩子男6岁,现由于丈夫工作经常出差,多年来一直花心,借出差之际嫖娼,一夜情(有他自己口述经过的录音证据),我现在要求离婚,但多年来他一直用各种理由借口向我骗钱,10年来约从我处骗钱20多万(无借条),向我父亲借钱4万(有借条),向我大哥借钱2万(无借条),现我们在西安高新区有一套二手房(贷款),当时以我名字代款,所以他现在要我付房贷(但一直都是他们家人在住,我没住那),孩子他带走了,也不还我们的钱,也不和我协议离婚,我如要起诉离婚,他是婚姻的过错方,我是否可以要求抚养孩子,及房产归我和精神赔偿费?另外前面所说的那些借款我怎么要的回?请给与指导,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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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2月12日 15时24分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法院判决离婚的唯一依据就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不管男方是否同意,任何人都有离婚自由,这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任何人无权干涉;
    2,你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关系,除有特殊情况,比如家庭暴力,分居满两年等,法院第一次起诉,不会判决离婚,间隔六个月后,你二次起诉时,法院才会考虑判结离婚,不管男方是否同意,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一并作出判决。
    3,关于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综合考虑夫妻双方的各自条件和实际情况,从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判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对于未满两周岁,处在哺乳期的孩子,原则上,归女方抚养。孩子满10周岁的,要征求孩子的意见。
    4,至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一般应平均分割。
    5,抚养权判归女方的情况
    A、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女方生活
    B、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女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女方生活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
    其他子女,不仅包括婚生子女也包括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及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男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如男方有赌博、汹酒等不良嗜好,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男方与女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女方照顾外孙子女的;
    (6)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7)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8)十周岁以上的子女,自己选择随母生活的。
     6,如有证据证明男方属于过错方的,离婚时,女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12 15:16
你说的属实,可以要求孩子抚养权....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4594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2-12 19:14
收集其过错证据起诉离婚并索赔。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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