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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遗嘱无效后怎么办?

 01-23 11:45  悬赏 15  发布者:whems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山东 回答:(3)
我父亲1993年将和我与其他家庭成员等额共有的房产(该房产总面积250平米,五人共有)遗赠给张某150平米,父亲1994年去世,张某1999年持遗嘱办理了150平米农村的宅基地证,没办房产证。我于2009年起诉遗嘱无效,法院二审均确认该遗嘱无效,只有父亲自有的部分有效,关键是父亲1964年在我结婚时已经给了我一部分房产,共有人每人只有50平米,父亲的已给我,我结婚时得到100平米,也单独办理了产权证,张某非法定继承人和共有人,那么父亲还有份额遗赠给张某吗? 
房产已经拆迁,未办理房产证,原宅基地证也已注销,土地也转为了国有,张某手里有与开发商签订的拆迁合同,并办理了补偿房的入住手续,请教专家我该怎样帮其他共有人要回房产。 
张某会以侵占诉讼时效来继续打官司吗?
请注意,我父亲写给张某的遗嘱不包括我已得到的100平米,村委也出具证明这100平米是父亲给我的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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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0年01月23日 18时42分
可以以有利害关系第三人的名义申请你父亲的遗赠行为无效,张某因此获得的拆迁补偿及安置属于不当得利应返还。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1-23 12:06
答:遗赠对象应当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你父亲只能处分属于他个人的财产,处分他人财产时,可以申请法院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回复时间: 2010-01-23 13:25
可以申请法院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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