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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起诉的原因为精神损害可以吗?

河北-廊坊 02-13 12:41  悬赏 0  发布者:王焱焱 给我留言  回答:(1)
律师你好,我在去年被人介绍与一临村青年建立了恋爱关系,一个月后订了亲,对方给了一万三千元做为问钱与结婚时所用的费用。我在去年盘了店做美容与理疗,建立关系后对方就和我住在我的店里。可是在交往过程中,对方几次威胁,言语过激,对我店里的经营也做阻碍最终分手,可分手后对方向我要他所给的所有费用。我在我们交往期间借过对方2000元,加一起是15000元。我答应只给5000元,因为那一万我一部分做为货款进货,一部分我们一起用了,他不答应,而且还威胁我姐及我姐的孩子,说要绑架孩子,对方几次三番的到我村中,有时带有凶器。年后他们又来我家闹事,致使我父亲老病发作住院。我要用精神损害的名议起诉他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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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13 13:44
不合理,对于对方的骚扰,你可以及时报警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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