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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住几年了,小区的业主都是自主停车,小区也没有固定的停车位,现在突然要收费了

辽宁 08-21 20:2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入住几年了,小区的业主都是自主停车,小区也没有固定的停车位,现在突然要收费了,说楼门前的地面都画上停车位收费,否则不让进,合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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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8-21 20:30
小区车位属于业主、
回复时间: 2016-08-21 20:39
你好,物业是否有权出卖车位要看车位的产权属性。
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其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依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物业使用人的需要。车位、车库由产权登记部门根据建设规划予以确权。
明确纳入业主公摊面积的共有场所,如果被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改造成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那该车位就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产生的收益扣除开发商或物业在车辆停放管理服务过程中付出的劳动和投入,剩余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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