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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打架斗殴

安徽-六安 02-14 14:56  悬赏 20  发布者:LZM001 给我留言  回答:(4)
前几天,因亲戚与他人发生口角争执,然后发生了打架斗殴。这次打架分为两个时间段,(1)第一次动手,我不知道。(2)然后,我知道后我去了,就说了一句“打”。就又打了起来。而我被拦住了,所以我没参与打架。最后被打的那个人伤的不轻。像我这种情况,情节严重吗?能详细说一下嘛?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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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2-14 15:07
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追问:

我想再请问一下,我本人并没有参与打架,而只是说了要打。又该如何处理呢?

回答:

有可能涉嫌共犯。

追问:

共犯承担的责任是不是轻点呢?谢谢

回答:

如果是从犯,可以从轻。

回复时间: 2012-02-14 15:10
恐怕要负刑事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2-14 18:41
据你的介绍,涉嫌故意伤害
回复时间: 2012-02-14 23:15
根据对方伤情确定,你涉嫌故意伤害,需追究刑事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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