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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纠纷

广东-佛山 08-22 15:05  悬赏 30  发布者:chanvi…… 给我留言  回答:(4)
案件详情:

1)男女双方婚姻已经40余年,男方在98年婚外情出轨,最终搬离,至今分居十余年.

2)夫妻共同财产的一所自建房写的是男方的名字,但属于婚内共同财产.房子在出现婚外情前已建好.申请离婚后,是否财产平均分割?



3)值得一提的是,婚生两个儿子当时已经成年并且有所付出.—双方儿子是否也可以分得房产?

男方曾与两儿子协议把名下该房产转至儿子名下(收下一定费用) 但该协议未去公证, 最后,男方反口,去相关部门闹,最终改回他的名字.那该协议是否就可以视作无效呢?当初相关部门之所以顺其意,是碍于他闹事。


4)男方婚外情后搬离后从未对两个未成年女儿给过一分钱的赡养费.现两个女儿已经成年.十几年过去了,最小的女儿也已27岁,是否已没有追讨赡养费的权利?

5)比如男方这种行为,有重婚事实,离婚分割财产会有倾向一方吗?对于出轨及重婚行为,请问女方是否有保留追讨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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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8-22 15:23
可以面谈律师的。
回复时间: 2016-08-22 15:25
可以委托律师
回复时间: 2016-08-22 16:16
你好,可以处理,委托律师
回复时间: 2016-08-23 10:14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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