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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分家

广东-中山 02-14 19:08  悬赏 0  发布者:jdd669……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公司是与另一个股东合开的,现在经营不好,另一股东不想做了,要变卖财产,主要是产品模具,物料和工具设备共40万元左右.有人出20万他不同意卖,说要去拍卖.但拍卖肯定还卖不出20万,我认为要么20万卖,要么他保证能拍出20万,否则我不同意拍卖,但他说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强行清算和拍卖.请问这样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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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15 11:09
如公司章程无特别约定,另一股东很难股东很难启动清算程序。
回复时间: 2012-02-15 14:38
要看公司章程的规定。建议电话或当面咨询律师,由律师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或解决方案。如需帮助,请电话联系我:
回复时间: 2012-02-15 15:12
协商解决为妥。
回复时间: 2012-02-15 17:34
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2-02-16 10:13
  你们的行为属于公司解散。解散要符合章程规定的条件,或者你们做出公司解散的决议(如果他是大股东,章程如果没有特别规定,他要做这个决议是可以办得到的)。如果不符合章程的规定,也做不出股东会议决议,那就不能解散,他不想干了,只能按股权转让办理,不能退股,也不能变卖财产。
  如果决定解散了,那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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