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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是否有法律明文规定判刑一年以上者不可以转回原籍执行?

北京-昌平区 02-15 07:54  悬赏 0  发布者:如果真美 给我留言  回答:(7)
交通事故,是否有法律明文规定判刑一年以上者不可以转回原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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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15 08:11
法律没有规定
追问:

如果判刑一年以上,转回原籍执行由哪个部门说了算?

回复时间: 2012-02-15 08:19
答:《刑事诉讼法》第213--230条由规定。
回复时间: 2012-02-15 08:47
刑事诉讼法》第213--230条由规
回复时间: 2012-02-15 09:16
您好!需要申请。
回复时间: 2012-02-15 09:41
《刑事诉讼法》有规定,需申请。
回复时间: 2012-02-15 10:49
要申请。
回复时间: 2012-02-15 14:35
有这样的规定,可以参看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 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对于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二百二十三条 监狱和其他执行机关在刑罚执行中,如果认为判决有错误或者罪犯提出申诉,应当转请人民检察院或者原判人民法院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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