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陈皓元  申维丰  李晓航  缪和照  
该问题已关闭

离婚

北京 01-25 14:55  悬赏 0  发布者:h125003nm 回答:(7)
男方因感情不和起诉离婚(在起诉之前已经分居半年),但由于女方不同意,法院判不准予离婚,现男方想再次起诉,请问这期间有时间限制吗?如果有要多久?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1-25 15:03
从判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6个月后再起诉。
回复时间: 2010-01-25 15:17
需要自本次离婚判决生效之日起满6个月后再次起诉
回复时间: 2010-01-25 15:49
从法院判不准予离婚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6个月后再起诉。
回复时间: 2010-01-25 20:02
判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6个月后再起诉。
回复时间: 2010-01-25 20:37
不准予离婚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6个月后再起诉
回复时间: 2010-01-26 10:16
从判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6个月后再起诉。
回复时间: 2010-01-26 19:20
需要自本次离婚判决生效之日起满6个月后再次起诉 ,建议准备充分,也有第二次离婚不成的情况存在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黑龙江哈尔滨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四川成都
广东深圳
北京朝阳区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3758
福建 厦门
人气:124668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852
广西 柳州
人气:71321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64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