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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申请公开棚改房屋征收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湖南-长沙 08-25 10:38  悬赏 20  发布者:平路1024 给我留言  回答:(3)
本人向文件制作单位依申请公开棚改房屋征收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对方以该文件为过程性文件为由,不予公开,合法吗?
我的理解:
1.市发改委已对该项目的可研报告进行批复,那么可研报告的结论,已作为发改委立项的依据之一。因此不属于处于讨论、研究中的过程性文件;
2.可研报告审查、审批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法定程序,可研报告的批复是项目立项的阶段性结果,可研报告也是项目立项阶段的成果。具备完整性;
3.作为棚改房屋征收项目利害关系人,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有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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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8-25 11:46
您好!
不合理。
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帮助处理,依法维权、
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6-08-25 11:11
您好  不予公开 不合理。请来电说明情况以便详细解答。
回复时间: 2016-08-25 13:33
可行性研究报告应该提供,要不然视为没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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