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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新车被对方车辆碰撞,对方逃逸

甘肃-兰州 02-17 16:09  悬赏 0  发布者:wenlus…… 给我留言  回答:(2)
2月17日(今天)早上8:30左右在兰州北滨河路被剐蹭,已记住对方车牌号码为甘A.DT465,是一辆小型货车,对方逃逸,此时报警是否可找到逃逸方并通过法律向其索赔
注:刮蹭痕迹仍在,车皮裂纹尚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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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17 18:39
你好,你现在也只能报警,找到对方后交警会出具事故认定书然后根据事故认定书你们双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回复时间: 2012-02-17 22:46
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勘查现场和调查后确定,根据事故责任大小承担相应责任。
先由强制责任险保险公司赔偿,不足部分由双方按事故责任比例承担。
按实际损失赔偿,具体赔偿范围和标准可参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协商不成可委托律师到法院诉讼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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