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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本人女,因为孩子未满十岁没有自主选择权所以一直拖着没离婚而是与男方保持分居状态

广东-东莞 08-25 22:1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律师您好,本人女,因为孩子未满十岁没有自主选择权所以一直拖着没离婚而是与男方保持分居状态,男方从未对孩子尽过责任。现在婚后在东莞一人买了房房产证是我的名字,男方不知道,但是这套房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对吗?我是否可以以赠送的方式把房子过户给孩子呢?这样还算夫妻共有财产吗?离婚后我还可以再把房子收回自己的名下吗?到时候转卖出去还需要交百分之二十的税吗?我自己的流动资产可以秘密转给其他人吗?希望回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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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8-26 10:40
您好!如果孩子一直由你带,你向法院诉讼离婚,孩子正常也是会判给你的。有证据证明因夫妻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法院是会判决离婚的。你婚后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你有证据证明是用婚前财产购买。根据法律规定,婚后共同财产,一方不能单独处分,如果对方一直不知道,那就另当别论了。
追问:

谢谢您回答。首先,房子男方是不知道的。我想知道如果我把房子通过过户赠送给孩子,就不算共同财产了吧?离婚后我再把房子过户回到自己名下,需要转卖的时候还需要交百分之二十的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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