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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股份转让

江苏-无锡 02-18 11:01  悬赏 0  发布者:luweil……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与两人合伙开了公司.几年后我把股份以低价转给了另两位股东,签订了转让协议,但是那两股东一直也没去过户,也没有付款给我.一直拖了几年,
1.我想问一下,如果那两个股东以公司名义在外借款,导致公司负债,我是否有偿还的 义务.
2.如果公司当时是虚假出资,那我的股份是否不能转让.或股权无效?
3.这么多年,公司一直没有给我财务报表,没有给我分红,我这样的一个情况要求辙股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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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18 15:32
1、在出资的范围内承担责任
2、可以转,但责任比较大,需要个人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
3、这个还要看具体情况,你可以查阅公司财务情况
回复时间: 2012-02-19 09:56
  你好。初步分析和建议如下:
  第一,股权转让应当到工商登记部门做变更登记。如果不登记,因虚假出资或抽逃资金而由股东承担责任时,债权人可以要求你承担责任。你承担了责任之后再向其他股东追偿。
  第二,公司如果是虚假出资,包括你所转让的股份也是虚假的,那就有了另外的问题,虚假出资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不做变更登记,一旦追究起刑事责任来,你恐怕也会受到牵连。
  第三,尽管是虚假出资,但在转让股权时他们都清楚,你们的转让协议也已经发行完毕,最终的民事责任还是要由其他股东承担的。你的刑事责任与他们肯定不一样了。
  面对这种情况,你不要再考虑分红的事了,而应尽快要求公司做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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