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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离婚四年了 离婚协议上是男方给我四十万 房子是他自己

黑龙江-哈尔滨 08-26 12:03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4)
你好!我离婚四年了 离婚协议上是男方给我四十万 房子是他自己的产权 孩子归我 协议上说没能力给钱就卖房子给钱 在此期间我与孩子可以居住这里 四年了也没有给我钱 双方协议把房子给孩子 可房子有贷款过不了户 就签了一个合同 说孩子十八岁再过户给孩子 我也不要那四十万了 在此期间我们居住这里 两人私自签订的协议有法律效果吗 谢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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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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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8-26 12:23
你好,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经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签字盖章的即具有法律效力。
回复时间: 2016-08-26 12:25
你好,可以作为证据。
回复时间: 2016-08-26 12:50
协议是有效的,建议协议约定清楚,权利义务关系及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6-08-26 13:26
你好,一般情况下,合同只需要双方签订而不需要第三人见证或公证,但律师见证或公证机关公证的话,可以帮助当事人完善合同内容,避免或减少合同纠纷。只不过也要看合同内容、性质及法律规定,如果是不违法的合同,有双方的签字,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只不过如果合同内容涉及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协议,那就是无效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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