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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这种情况怎么办?

 02-18 20:45  悬赏 0  发布者:jwy200…… 给我留言 地区:内蒙古-赤峰 回答:(1)
我爸被人用铁棍殴打,医生诊断:全身各处软组织伤,右腿髌骨骨折。法医鉴定为轻伤。现已在医院住院治疗65天,伤病未愈。现在已经把罪犯逮捕,案件也已移交到法院,即将审判,我已经写了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法官说,要判民事部分就必须出具收费单据,但是医院说,出院了才能开收费单据。律师说,出院了就不能判后续治疗所花费的费用。
我现在很为难,不知道出院还是不出院,如果出院了,后面的医药费还能判吗?如果不出院,已经花去的医疗费就不能判了吗?法官在撒谎吗?还是我们这个律师不懂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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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2年02月18日 20时52分
律师说,出院了就不能判后续治疗所花费的费用,这个解释错误,可以法医鉴定!
后面的医药费还能判,新发生了可以继续主张。已经花去的医疗费能判。
追问:

那我现在应该怎么办?马上出院,把现阶段的收费单据从医院拿出来吗?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你的回答,希望告诉我,接下来我具体该怎么办?
评论者:陈永福律师
时间:2012-02-19 04:08
事后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索赔。
评论者:陶志刚律师
时间:2012-02-20 09:15
问题笼统,详情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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