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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08-26 17:21  悬赏 0  发布者:Smile0…… 给我留言  回答:(0)
我于2012年6月22日与四川中德世纪置业有限公司签订购买负二楼标准车位协议书(协议价柒万元一个),2014年11月29日双方签订负二楼698#号车位买卖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四川中德世纪置业有限公司应于2016年2月5日前按合同约定标准将车位交付我方使用,截止2016年8月15日该公司才通过短信通知交付车位,延期交付6个月零十天。8月21日在验收车位时发现车位没有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标准,该车位靠墙一侧有主消防水管、消防栓以及消防水泵,车位划线靠墙根,消防水管和消防栓等公共设施已经占用车位空间,导致该车位无法使用。我认为该公司严重违约,故拒绝接收车位,并于2016年8月21日申请更换同区域标准车位,不接受开发商退款或需要我本人加价换购豪华车位或负一楼标准车位车位的解决方案。 开发商客服中心的工作人员反馈他们的车位都是整体验收合格,但我认为我所购买的698#车位严重不符合标准车位的定义,这种车位根本不能实现销售。但合同约定:如买受人对交付的房屋设计、质量、管道设置等问题提出异议的,应自行向国家法定机构申请质量鉴定。请问我应该找什么样的法定机构来申请质量鉴定? 目前在等待开发商的处理结果,但消费者属于弱势,请市长先生转给相关部门为民作主。 楼盘地址:高新区梓州大道5500号 四川中德世纪置业有限公司注册地址: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6栋1单元5层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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