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遗产继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朱学田  蒙彦军  李波  牟金海  
该问题已关闭

关于房产继承

辽宁-大连 02-18 21:06  悬赏 0  发布者:dllll 给我留言  回答:(3)
父母同一单位,93年因母亲工伤死亡,单位将住房两室调整为两室一厅。新房95年建成。
父亲95年再婚。婚后,房改,办的房产证。是父亲的名字。
08年父亲急病死亡,没有留下任何遗嘱。
祖父祖母都已经不在。没有兄弟姐妹。
问,根据,现在新的婚姻法,我可以占有这套房产的多少?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19 07:14
你有四分之一份额
追问:

根据现在的新的婚姻法,我还是四分之一吗?
如果,我想取得房子的产权,可以付给继母经济补偿,这个补偿,有没有具体的规定?按照什么来定补偿的金额?

回复时间: 2012-02-19 10:26
要看继母那边的情况而定。
追问:

继母没有子女,独子在她再婚前去世了。

回答:

四分之一。

回复时间: 2012-02-20 11:33
你和继母均分
追问:

请问,均分的根据是什么?
如果,我想取得房子的产权,可以付给继母经济补偿,这个补偿,有没有具体的规定?按照什么来定补偿的金额?

回答:

可以和继母协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湖南长沙
浙江杭州
山东东营
福建厦门
福建莆田
四川成都
江苏无锡
宁夏银川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朝阳区
人气:5740
河南 郑州
人气:531358
山东 临沂
人气:249497
陕西 西安
人气:583579
湖南 长沙
人气:545706
浙江 杭州
人气:44329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6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