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农村承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陈利厚  
该问题已关闭

农村土地问题

广东-韶关 02-19 11:47  悬赏 0  发布者:timeod…… 给我留言  回答:(1)
政府征收了农民的土地。但是已经超过了9年多了,都一直在荒废当中,现在有个农民开发来种甘蔗,现在翁源县官渡开发区就不同意他开发,还把种下去的甘蔗种挖了出来。请问现在有什么方法让开发区同意耕种呢?现在急需解决,如果有很好方法的,请联系13232071031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25 16:57
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投诉处理:法律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福建厦门
江苏无锡
山西太原
福建福州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北京朝阳区
北京西城区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38858
北京 朝阳区
人气:6295
安徽 合肥
人气:28347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0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