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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问题
广东-韶关 02-19 11:47 悬赏 0 发布者:timeod…… 给我留言 回答:(1) 政府征收了农民的土地。但是已经超过了9年多了,都一直在荒废当中,现在有个农民开发来种甘蔗,现在翁源县官渡开发区就不同意他开发,还把种下去的甘蔗种挖了出来。请问现在有什么方法让开发区同意耕种呢?现在急需解决,如果有很好方法的,请联系132320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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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韶关]
- 朱直双律师
- 16197积分
回复时间: 2012-02-25 16:57
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投诉处理:法律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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