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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申请破产是否需要补足注册资金?

天津 02-20 12:21  悬赏 10  发布者:905603…… 给我留言  回答:(5)
注册公司时股东都全额出资交齐注册资金,但不久利用这些钱购买了大量设备。现在公司假如申请破产的话,是否还需要补足后才能破产
问题补充:
另外破产清算顺序是怎样的?是员工工资福利优于税务么?是否需要对员工有工资赔偿?赔偿是和工资同样优先级呢?还是和一般债务一个优先级?对于股东或法人有任职的,是不是也得同样结算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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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20 16:31
一般的,不需要。
回复时间: 2012-02-20 16:46
如有需要建议来所咨询面谈
回复时间: 2012-02-20 14:51
公司破产,已交齐注册资金,破产时不需要在补足亏损到注册资金程度。
股东在公司任职的工资,同其它工作人员的工资一样对待。
破产法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所以,工资第一顺序,税金在第二顺序,普通债权在第三顺序。依次清偿。
回复时间: 2012-02-21 16:39
不需要补足。现给员工工资,然后再给税务。职工补偿金应该有。最好详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12-02-21 17:10
您好!公司破产,已交齐注册资金,破产时不需要在补足亏损到注册资金程度。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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