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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公性格不和,结婚六年了,每次吵架都是我先理他,我实在是受不了了

上海 08-27 16:34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和老公性格不和,结婚六年了,每次吵架都是我先理他,我实在是受不了了。所以我想离婚!但是离婚我五岁的女儿会判给我吗?我就是担心孩子不会判给我,所以不敢提离婚的事!我和他收入都差不多!房子也是刚买的!但是我公公婆婆都有病,都要我们抚养!我父母都还在上班。我也不知道这样孩子跟我的可能性大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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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8-27 16:47
抚养权归属有争议的,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全部或部分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回复时间: 2016-08-27 16:55
一般情况下只要双方的收入不太悬殊,十岁以下的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都很大,实在过不下去就起诉离吧!
回复时间: 2016-08-27 17:40
1、孩子抚养权归属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 两周岁以上需要依据双方的经济收入、教育水平、居住情况、孩子生活习惯和父母情况等来判断。 


2、协商不成,可起诉离婚并争取孩子抚养权。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回复时间: 2016-08-27 17:55
起诉法院解决离婚案件,抚养权积极争取
回复时间: 2016-08-27 18:47
你好,孩子一般判给有利于孩子成长一方 。协议离婚不成,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6-08-28 11:34
诉讼离婚,法院通常会将孩子判给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
回复时间: 2016-08-28 20:01
你好,孩子抚养权的确定,一般会从以下方面考虑: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二,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第三,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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