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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这样的收入法律咋规定?

 08-27 17:05  悬赏 0  发布者:guo711……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北京 回答:(6)
我们再婚了,再婚后租房住。再婚前我有两笔财产,1、我有一套城里的房子,现在出租,租金6000元;2、40万元正在理财,每月4000元。
请问好心律师,我每月这两笔额外收入,是应该归我个人独自享有,还是也有现在老伴的份额?假如今后一旦分手,是否也必须得给对方分走一半?
详细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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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3146积分
回复时间:2016年08月27日 20时21分
婚内的租金及投资收益为夫妻共有。有一半为老伴的,但夫妻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子及40万是你个人财产。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较为详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8-27 17:10
租金属于自然收益,婚后租金部分也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回复时间: 2016-08-27 17:21
您好,婚后租金部分也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回复时间: 2016-08-27 17:45
收益对方分走一半
回复时间: 2016-08-27 17:58
你好,是个人财产
回复时间: 2016-08-27 19:21
您好!婚后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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