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徐荣康  朱建宇  刘海鹰  王远洋  
该问题已关闭

制作窗花诈骗事件

安徽-芜湖 02-20 20:31  悬赏 0  发布者:林小娟 给我留言  回答:(1)
岑律师 
   你好,我想咨询下我在本地遇到手工做窗花的诈骗事件,(我跟对方签订了合同)以下是合同内容。 
   甲方:俞英
   乙方:林小娟
    甲方双方遵循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交纳10元学费后(学会与否此款不退)甲方可同意将窗花剪纸交乙方制作,乙方按照样品标准纯手工制作,要求不斜刀,不断刀,没毛刺,白边不得裸露,每件产品不得少张数,不得用笔涂改图案,否则不予验收。
二。成揽期间,甲方提供生产工具一套(包括刻板一个,红沙一斤,刻刀两把,平刀一把,练习材料二份),价值200元,由乙方出资购买,只有乙方完成10件合格产品后甲方返还工具款,没完成数额此款不退。
三。乙方加工所需的生产材料从甲方领取(每件材料小于或等于40张,由薄到厚逐步学成,乙方领取材料时,前一件不收保证金,第三件每件预交材料费10元,待乙方交付产品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加工费,生肖系列,每件40元,离谱系列,每件40元,福鱼30元,双喜8元)。同时退还预收的材料费10元,批交批结,不得拖欠。 
四。甲乙双方只有产量的约定(10件),没有交货时间上的约束,但乙方必须一个月内完成一件合格产品,否则将视为自动终止协议!甲方只回收合格产品,其他不予回收,对不合格产品应扣材料损耗每件10元,完成产量后,在公司货源充足的情况下乙方可以继续制作。
注:如有纠纷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经双方同意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20 20:59
既然是诈骗,很难索赔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四川成都
山东聊城
湖南长沙
北京西城区
安徽合肥
黑龙江黑河
广东深圳
河北石家庄
安徽合肥
最新回复律师
四川 成都
人气:501963
四川 成都
人气:796814
安徽 合肥
人气:283118
广东 广州
人气:3929805
山东 聊城
人气:200299
湖北 襄阳
人气:43905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3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