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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大二学生,于今年8月15日通过专业老师联系,全体专业学生至扬州十方实习

江苏-扬州 08-28 23:2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是一名大二学生,于今年8月15日通过专业老师联系,全体专业学生至扬州十方实习,劳务合同我们没有看到,什么也没有,公司和专业老师双方面说明,公司给予1000元津贴,还有电费补贴之类的,上班后,公司说如果我们没有完成任务量,会扣除我们的津贴,我想知道,如果公司已经明确说明,这个津贴是给我们的补贴,那么公司还要从任务量这方面来扣除。是否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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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8-29 21:08
是实习关系,不是劳动关系,当然是可以这样约定的。
追问:

如果是实习关系,我不想在这里工作,想去找其他工作,可是学校说如果不在这里实习,学校不会给发毕业证书,这个我该怎么办?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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