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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名工作者,在济源御驾租房,因房租到期,房东催要房租一事闹了别扭.还牵连到人身财产安全.

河南-济源 01-28 17:28  悬赏 0  发布者:杨鹏程 回答:(1)
刚来的时候房东说安全没问题,但是房租不能拖,我说可以.但租到半年的时候,自行车丢了,房东来看了一眼,说声:"怪可惜的"就走了.可又没过多长时间电动车又丢了.我打了110.他们来了也没说什么.还是那句话"我提你们可惜"没了.现在一年了,房租也到期了,现在房东来要房租,正赶上俺老婆要生孩子,我说能不能等生完孩子在说,她说不行,要么交钱,要么搬走.既然说到这个地步,她房东应不应该赔我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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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0-01-30 17:04
房屋租赁如果安全保证是租赁合同的一部分,房东应该对你的财物丢失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不是,则房东只是为你提供了一处放电动车的场所,他对你财物的丢失并不负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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