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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买房,男方付首付,我的名字,我付的贷款,房产两年了,现在分手

湖南 08-29 09:2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2)
未婚买房,男方付首付,我的名字,我付的贷款,房产两年了,现在分手,对方要房子,目前还有40多万房贷,应该怎么处理、我还首付给他,他叶不同意、应该怎么处理,合理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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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8-29 09:31
如果已经同居,参照夫妻财产处理。如果未同居,房子以登记为准,你还首付(可以适当支付部分利息)
回复时间: 2016-08-29 09:32
房子属于你的财产,你可以把首付还给他,协商不成的,可以让对方起诉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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