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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浙江-宁波 02-22 19:06  悬赏 0  发布者:陆正祥 给我留言  回答:(5)
2012年2月16日辞职,明天(2月24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因为2011年7月到辞职那天都没跟我签合同。但是,2月21日,公司在知道了我要申请劳动了的情况下,要跟我补签合同,我拒绝了,请问,我明天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还有胜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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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22 20:39
可以。。
回复时间: 2012-02-22 19:38
未与签订劳动合同事实存在后,即使后来补签,也应当依法支付二倍工资。需要注意的是,补签时的落款日期不能提前,什么日子补签,劳动合同的签订日期就写什么日子。
回复时间: 2012-02-22 20:17
你好,可以申请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如果你以未缴纳社保或未足额支付加班费等理由辞职的,也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2-02-22 20:40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回复时间: 2012-02-25 19:50
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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