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拆迁安置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徐荣康  李波  王景林  朱学田  
该问题已关闭

规划不合理,开发商想开那里就批哪里

黑龙江-黑河 08-30 10:32  悬赏 0  发布者:00123y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家两趟房子,一趟四户,因与开发商不能达成一致所以没有动迁,后面的一趟房达成一致了现在正在建楼,去规划办问给的答复是什么时候谈妥什么时候盖请问合理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8-30 14:20
您好!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由于拆迁存在巨大利益,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斗争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
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一般主动斗争会比没斗争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
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6-08-30 10:44
你好,拆迁不合理的,被征收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回复时间: 2016-08-30 10:52
你好,建议协商处理。
回复时间: 2016-08-30 10:52
你好,拆迁不合理的,被征收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回复时间: 2016-08-30 10:53
你好,可以协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西城区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江苏南京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黑龙江哈尔滨
浙江杭州
北京海淀区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55015
湖南 长沙
人气:544526
上海 静安区
人气:16458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39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