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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费的问题

重庆-南川 02-23 08:36  悬赏 5  发布者:9zwy9 给我留言  回答:(2)
因一起交通事故,我的全责,死者为64岁女性老人,有一个50多岁的弟弟,有四个成年儿女,有一个84岁的母亲,请问下:死者84岁的母亲买了保险的算不算生活来源?具不具备赡养费赔偿条件?死者自身已经64岁算不算已丧失劳动能力?如果对老外婆有赡养费赔偿是否应该平分给死者的子女?
问题补充:
本就以事论事,2楼的说话太没职业道德了
第二十八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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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23 08:53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你全责,在这里还关照赡养费是否平分给死者的子女,你很有本事。
回复时间: 2012-02-23 10:57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1月10日公告、11月21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1款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如果确实是你负全责的话,建议尽快委托律师介入提供辩护为佳!
追问:

你好!
其实现在已双方协商多次,目前就是赡养费的问题没有达成共识,按照对方的户口性质加上安葬费为298012元,死者母亲也是城镇户口,现在就涉及赡养费的赔偿情况,死者本身64岁算不算丧失劳动能力?她母亲有保险收入算不算有生活来源?到底这笔赡养费应不应赔偿?如果需要赔偿又是怎样赔偿?
对方要求38万,我已提出35万的赔偿金额,如果找律师辩护能解出赡养费的赔偿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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