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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财产保全是什么意思??

黑龙江-哈尔滨 08-31 08:4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8)
请问财产保全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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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8-31 08:48
就是提前查封财产
追问:

那没有,目前就是正常离婚分割财产,我想查询他的银行账单,这种情况下是不是不用有所抵押,法院应该会帮忙查吧。

回答:

持身份证银行窗口查询

回答:

持身份证银行窗口查询

  • [黑龙江-哈尔滨]
  • 李晓航律师 VIP
  • 电话:18646088498
  • 588026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8-31 08:50
你好,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受理前或诉讼过程中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73511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8-31 09:01
申请法院查封、冻结财产并提供相应担保
回复时间: 2016-08-31 08:56
被查封的财产不能转让的,就是不能买卖的
回复时间: 2016-08-31 09:04
就是提前查封财产
回复时间: 2016-08-31 09:18
你好,财产保全有两种:诉前财产保全,和诉中财产保全。
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要求: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财产保全的程序
  诉讼中财产保全应当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进行审查,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根据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也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依职权主动作出财产保全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接到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开始执行。
  诉前财产保全,一概由申请人提出申请,并且提供担保。人民法院对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必须在接受申请后的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立即开始执行。
  财产保全裁定一旦作出立即生效,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人民法院不停止财产保全裁定的执行。
回复时间: 2016-08-31 09:45
你好,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受理前或诉讼过程中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 

一。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回复时间: 2016-08-31 10:37
你好,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案件受理前或诉讼过程中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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