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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年20了,是领养的。没有户口怎么办?自己可以办吗?谢谢

陕西-宝鸡 02-23 16:47  悬赏 0  发布者:134787…… 给我留言  回答:(5)
没有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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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23 16:53
户口问题建议直接向当地派出所咨询办理。
回复时间: 2012-02-23 17:42
具体咨询公安户籍机构吧,要看你没有户口及收养手续等问题
回复时间: 2012-02-24 13:53
1992年4月1日《收养法》实施前,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且已建立事实收养关系的,根据司法部《关于办理收养法实施前建立的事实收养关系公证的通知》(司发通[1993]125号)的规定,收养人可持有关材料到其住所地公证机关办理事实收养公证。对于《收养法》实施后,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根据《收养法》和民政部关于《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若干规定》,收养人应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并领取《收养证》。
  上述收养关系成立后,收养人应持主管部门出具的《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和本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向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落户申请,报县、市公安机关审批,公安机关应当准予落户。
  1992年4月1日《收养法》实施前,收养当事人共同生活多年,已建立事实上的收养关系,因故难以办理收养公证的,收养人可以向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提出落户申请。经户口登记机关调查核实并报县、市公安机关审批后,可以办理落户手续。
回复时间: 2012-02-24 19:51
建议户口问题直接向当地派出所咨询办理。
回复时间: 2012-02-25 16:35
向公安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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