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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曲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取报后审都具备什么条件?

上海 08-31 15:37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4)
你好曲律师我想咨询一下取报后审都具备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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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8-31 15:48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回复时间: 2016-08-31 16:54
法律有明确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回复时间: 2016-08-31 17:04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家属速聘请律师处理。详情,预约面谈。
回复时间: 2016-08-31 18:22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侦查阶段取保候审决定权在公安机关,如需帮助可来电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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