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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法律上是如何认定一个网站的所有者的呢?

 02-24 09:50  悬赏 0  发布者:pgao20……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北京 回答:(9)
您好,我们拥有一个域名,并租给他人使用,而且该人以及该网站都在海外。然后该网站使用了别人的图片,被告侵权。然后原告就通过域名信息找到了我们,让我们去赔!该网站的首页以及关于我们等等没有一个地方出现了我们公司的名称,联系方式。但是法院竟然仅仅因为域名是我们的,就让我们来赔偿。请问是否有相关法律可以依据,说明网站所属问题。
问题补充:
问题是该网站在海外经营,已经废止很久了,网站也没有什么流量,alexa在100万以后,图片也是转载其他媒体的,并不是该网站本身的。
我们现在联系不上那个经营者,找到他的话,可以提供一些具体信息,但是找不到。那我们应该如何上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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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赵亮律师
  • 电话:13801393564
  • 276273积分
回复时间:2012年02月24日 09时52分
有合同约定的按照合同该约定处理,但域名也是所有权人的一个认定标准。
我的补充: 2012-02-24 09:54
网站的建立是需要根据域名和所有人身份证明等,经过审批登记和备案的,法院凭域名认定你们是网站的所有人这一点,是合法的,没有问题。
既然域名是你们的,那么关于这个网站对外所发生的一切纠纷,都应当由你们来负责,你们应当赔偿。
由于你们把网站出租给他人使用,实际侵权人并不是你,因此你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后,还可以向实际使用人追偿。因此给你造成其他直接经济损失的,你也可以要求一并赔偿。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如果有需要可以来电免费咨询,根据案情细节做出更准确解答。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24 09:53
你们应依法赔偿,然后你们有权利向实际使用者追偿.
回复时间: 2012-02-24 09:54
你应该赔偿。
回复时间: 2012-02-24 09:58
需要赔偿
回复时间: 2012-02-24 10:00
您好!网站的建立是需要根据域名和所有人身份证明等,经过审批登记和备案的
回复时间: 2012-02-24 10:06
需要赔偿
回复时间: 2012-02-24 10:15
域名是所有权人的一个认定标准;你们应依法赔偿,然后你们有权利向实际使用者追偿. 具体情况可面询详细解答
回复时间: 2012-02-24 11:15
应该赔偿。
回复时间: 2012-02-24 13:16
理应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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