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陈皓元  刘平  李晓航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我们夫妻感情本来就出现了问题,已经协议离过一次,但最后男方不同意

甘肃-陇南 09-01 05:42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们夫妻感情本来就出现了问题,已经协议离过一次,但最后男方不同意,可就在几个月以后我发现他出轨了,而且我掌握了一定的证据,我想起诉离婚,我会得到赔偿么,还有孩子三岁半了,一直跟我生活,他爸爸回家都不让抱,请问孩子会判给我么,我可以其他啥都不要,我就要孩子,还有就是他家里认识很多当官的,我们家一个都不认识,我起诉会胜么,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甘肃-兰州]
  • 张鸿律师 VIP
  • 电话:13893601518
  • 155472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9-01 08:38
可以起诉离婚,可以向男方索赔,孩子的抚养权可以争取。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2691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9-01 09:50
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婚姻法第46条规定情形的,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要求过错方赔偿。
回复时间: 2016-09-01 08:46
你好,依据法律规定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由女方抚养;两周岁至十周岁之间的孩子看双方的条件,根据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原则进行判决;十周岁以上的孩子要参考孩子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视权,须支付抚养费,一般是按月支付。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的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以及双方的经济状况综合判定。
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回复时间: 2016-09-01 08:54
看双方综合条件
回复时间: 2016-09-01 13:27
你好,两周岁至十周岁之间的孩子看双方的条件,谁的条件更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就由谁抚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厦门
浙江杭州
北京海淀区
河北保定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广西南宁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2661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489
重庆 渝中
人气:396895
福建 厦门
人气:123745
浙江 杭州
人气:101134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908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0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