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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罗律师,我的老公从去年开始没给家里拿生活费,因为我知道自己的家情况

浙江-金华 09-01 07:49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5)
你好罗律师,我的老公从去年开始没给家里拿生活费,因为我知道自己的家情况,现在他要贷款买房子叫我去签字,我没有去签,他要跟我离婚,我该怎么做。就是因为我不签字。而且他还有外债,如果要离婚,这些外债要两个人一起承担吗?(另外他在外面有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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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9-01 07:50
过不下去的,可以起诉离婚。
回复时间: 2016-09-01 09:02
如果没有用于家庭共同生活,你可以提出异议拒绝承担
回复时间: 2016-09-01 09:28
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需要两人共同偿还;除非有相反证据证明该借款并非用于家庭生活开支。
回复时间: 2016-09-01 07:57
嗯。承担婚姻期间的共同债务。
回复时间: 2016-09-01 10:37
1、离婚是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本地),也可以诉讼离婚(异地,单方面离婚)。
2、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均分。但是,如果对方有过错(如出轨、家暴、虐待家人等),分割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甚至不分,并可要求赔偿。
3、子女抚养根据有利于子女的利益判断。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应负担生活费、医疗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养费按月收入的一定比例给付。如需帮助争取财产和抚养权,请来电咨询或者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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