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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人,已经自首。该判什么?

陕西-西安 02-24 22:51  悬赏 0  发布者:135523……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朋友把人捅了,十七岁,他是从犯,他已经自首了,跟警方和受害者协商,对方一直要求警方把他拘留,还要告上法院会判什么刑事责任?或者赔钱就能了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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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24 22:56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你朋友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公安机关立案后,对方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当然对方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3,未满18周岁和从犯,属于从轻处罚情节。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回复时间: 2012-02-24 23:01
看主犯怎么判,主犯轻,从犯肯定轻。如果主犯很重,你朋友也会轻到哪里去。
回复时间: 2012-02-25 12:40
可以委托律师辩护
回复时间: 2012-02-27 21:57
看是轻伤还是重伤,刑罚不一样,对未满18岁的应当从轻,如赔偿损失也是量刑考虑因素。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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