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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怀孕,六个月了,男方不要孩子,我在没有选择的情况下只能去引产

北京-东城区 09-01 16:5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1)
未婚怀孕,六个月了,男方不要孩子,我在没有选择的情况下只能去引产,引产对身体伤害很大,第一,我可以要赔偿吗?如果可以我能要多少赔偿? 
第二,如果引产后导致不孕,感染等问题我可以要求赔偿吗?如果不孕我可以要求赔偿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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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18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9-01 16:57
您好,婚后的债务共同承担,积极协商吧,一般不涉及赔偿,属于家庭纠纷,共同承担债务
回复时间: 2016-09-01 17:18
你好,根据过错承担责任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4594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9-01 20:25
可以要求对方承担引产费用
回复时间: 2016-09-01 16:57
没有赔偿的
回复时间: 2016-09-01 17:00
您好,没有赔偿的
回复时间: 2016-09-01 17:01
没有赔偿的
回复时间: 2016-09-01 17:04
所产生的医疗费及营养费可以要求男方支付
回复时间: 2016-09-01 17:17
可以主张医疗费用
回复时间: 2016-09-01 17:25
一般没有赔偿
回复时间: 2016-09-01 17:57
可以要求赔偿 具体包括医药费等
回复时间: 2016-09-01 18:04
你好,这样的赔偿主张很难获得支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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