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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您好,我弟2001年11月因故意伤害致死(酒后与人发生冲突后

北京-朝阳区 09-03 13:2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5)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弟2001年11月因故意伤害致死(酒后与人发生冲突后,对方找来10余人追上来围殴他,1人被他刺死)被判决为死缓,至今已服刑14年10个月,期间每次减刑都争取到了,目前刑期应该是2018年底。 问题:现在是否符合假释条件? 疑惑:2011刑法修正案规定,判处无期徒刑(是否包含死缓转无期?)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描述“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五年,死刑缓期执行期间不包括在内”。请问,二者计算的假释前须服刑时间分别为13年和15年,到底以哪个为准呢? 期待您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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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朝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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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6-09-03 13:33
需要结合案情和证据
回复时间: 2016-09-03 13:35
不包括死缓的2年
回复时间: 2016-09-03 13:30
需要结合案情和证据
追问:

谢谢您的回复。但13年还是15年,不是硬性规定吗?

追问:

谢谢您的回复。但13年还是15年,不是硬性规定吗?

追问:

谢谢您的回复。但13年还是15年,不是硬性规定吗?

回复时间: 2016-09-03 13:33
结合案情分析
回复时间: 2016-09-03 13:40
您好,要结合案情和证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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