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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怎么样唯权

广东 02-27 21:11  悬赏 0  发布者:陈政飞 给我留言  回答:(2)
你好,我是去年十月十八号入职公司主管一职,二十六天八小时,四千元,当时没有签劳动合同,只签了一张入职单,试用期为一到三个月,劳动法是怎么规定?这样合法吗,十二月底我找老板谈试用期过了没有,那时年底旁点,很忙,他说试用期过了,没有书面转正单,一月我就请婚假回去了,我二月十号来上班,发工资没有以婚假的工资,我可以找他要吗,二月二十五号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撤销我的主管职位,调查我去做员工,降了工资,我不同意,我应该怎么样唯权,老板说我不服从安排就解聘我,我要怎么做呢?二月十一号我们签了合同,只一千五的月薪,公司所有人都一样,说是这样不要交个人所得税,我都都只签了一个名字,今天我去了劳动站,那边工作人员要求我找到合同,证明我是主管,我给他们提供了上班记录,工资单,那天写的撤销通知相片,我们公司厂证上面都只有名字,没有职务,劳动站的工作人员说十五天给我电话,我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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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27 21:15
直接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回复时间: 2012-02-27 21:21
申请劳动仲裁,要其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如需法律帮助或代写文书,欢迎来电咨询(外省qq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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