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遗产继承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李保忠  陈晓云  徐荣康  王远洋  
已解决问题

继承和居住权

 09-04 15:08  悬赏 0  发布者:yybson……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北京 回答:(7)
我和丈夫属于再婚,结婚前他有2孩子,我没有孩子,他离婚时签署的离婚协议中规定我丈夫现在名下的这套房子,再婚妻子和再生孩子没有居住权和继承权,请问这个要求合法吗?如果要解决离婚协议中的限制的话,要怎么做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6年09月04日 16时57分
房屋产权人有权决定由谁居住和继承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律师的意见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9-04 15:12
你好,协商不成,起诉解决
追问:

谢谢李律师的建议,但协商和起诉都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这套房子现在房产证上写的是我丈夫的名字,他能不能写一份新的东西来解决这个问题呢

回复时间: 2016-09-04 15:21
您好,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6-09-04 16:12
不合法
回复时间: 2016-09-04 16:45
不合法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6765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9-04 19:39
产权人有权决定由谁居住由谁继承,还可变更遗嘱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23积分
回复时间: 2016-09-04 23:45
你好,协商解决不成的搜集证据去法院起诉维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山东聊城
北京西城区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北京朝阳区
四川成都
江苏无锡
河北保定
山东东营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广州
人气:3934722
山东 聊城
人气:200555
湖北 襄阳
人气:439363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6676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84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