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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原因被打,寻求帮助

吉林-松原 02-28 12:49  悬赏 0  发布者:kaitou…… 给我留言  回答:(2)
2月13日晚,我和朋友去餐厅吃饭,刚坐下不到10钟,从旁边的桌子过来一个人,这个人姓唐,我也仅仅知道他的名字,唐做到我朋友的旁边说要敬杯酒,我朋友不认识他所以就没端酒杯,唐就骂我的朋友,这时唐的朋友(我认识的一个人)把唐拽走,说唐喝多了,唐再次走过来打了我朋友脸一巴掌,我朋友回手就打了唐一下,这时唐的朋友大概有六七个人同时拿酒瓶子打我们两个人的头部、脸部,大概3分钟后唐和他的朋友们走了,我和朋友这时已经满脑袋流血了,我们在餐厅报了110就去医院了,在医院的急救室再一次遇到唐,唐还要打我们,这时被医院的医生拽开,把我俩送到了旁边的小屋里,没过多久110的警察过来,唐再次叫嚣要打我们俩,警察就把我们从急救室带到了外科楼去找医生治疗,我朋友先处理的伤口,我正在处理伤口的时候唐带着人找到我们俩,这时警察已经走了,我朋友的亲戚在医院。唐随手拿起医生用的手术剪子和刀威胁我和我朋友的亲戚,要打我朋友。我这时从处置室的床上爬起来,把唐拽到医院的走廊里,我说我们也没惹到你,你为什么要打我们,以及说了很多软话,他就带着他朋友离去了。

这个时间的经过就是这样,后来我们的案子移交到了我们社区的派出所,派出所的民警一开始说唐没在家、我现在还没有出院,要等到我出院后做医疗鉴定才能定性,今天派出所的民警又打电话来说唐不承认他打了我们!(唐和我们社区的部分民警都很熟,就算是我们这里的小混混吧),因为我没经历过这种事情,现在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我问过我们这的律师,说他们应该算是寻事滋事,可是今天派出所的民警说双方不认识才能构成寻事滋事,请帮帮我,我现在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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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2-02-28 12:54
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帮助计算具体的赔偿数额,以最大限度维护你合法权利。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回复时间: 2012-02-28 12:57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建议及时向警方报案处理,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公安机关立案后,你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当然你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3,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你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5,打人者致你伤害依法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而且还需要承担人身伤害赔偿责任。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者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通俗点说就是既要打,还要罚;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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