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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县公安消防大队的一名文员,经笔试,考核,于2012年5月1日进入到大队工作

陕西-商洛 09-05 11:15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您好!我是县公安消防大队的一名文员,经笔试,考核,于2012年5月1日进入到大队工作,签订了劳动合同,当时招的时候说是给交保险呢,可是一直都没有给缴纳,而且这几年工资也没有涨,还是社保每月给的工资,他们在发给我们,去年2015年11月初重新调入一个新大队长,找他谈了好多次,可是他说那是以前遗留的问题他解决不了,我说有合同呢,他坚持说给办不了,而且合同从2016年5月到期到现在都没有签,继续上班着,所以我想咨询一下这个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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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6-09-05 11:59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解除劳动关系,你只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并不需要单位批准;
    3,你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
    4,你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平时加班工资以及节假日加班工资;
    5,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相当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6,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追问:

您好,和单位谈了,可是单位的领导说不能给予办理保险,还有我们工资实际上都是社保给的岗位补贴,如果想申请法院介入,当地法院有权对县公安消防大队进行起诉吗?

回答:

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必要时,也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追问:

您好,合同到了,单位这几个月没和我们签订劳动合同,但是我们依然正常上班着,工资也是原来的工资照常发着,那么我想问一下那关于合同的事,谢谢

回答:

视为原合同继续有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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