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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异议复审质证的程序、此质证材料应如何撰写、此质证是否可以理解为第二次异议答辩?

广东-深圳 02-29 09:24  悬赏 0  发布者:assist…… 给我留言  回答:(2)
商标在公告期内被人提了异议,我方做了异议答辩,之后商评委出具了异议裁定书,异议人所提异议理由成立,被异议商标不予核准注册。我方不服商评委的裁定,我方作为案件申请人提交了异议复审申请书,异议复审已正常受理,现收到商标评审案件证据交换通知书,通知书中指出申请人需要对被申请人的答辩材料进行质证的,需在30日内一次性提交质证材料。在此咨询各位有这主面经验的达人,请发表你们的意见,先感谢各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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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2-02-29 09:41
质证意见需要依据材料来分析,建议拿着材料约见律师。
回复时间: 2012-02-29 11:42
你好,需要看对方的异议材料等才能确定,建议你委托律师协助处理,如果之前已经委托了代理人办理商标申请的,建议你和该代理人协商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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